2018年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最新发布)
时间:2018-03-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定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必须向报考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对此类人员报考信息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