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6一级建造师合格名单公布(93人)
时间:2017-04-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25号),现将我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我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93人(其中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人员8人),取得资格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