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临沂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时间:2017-07-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017年临沂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山东临沂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尚未公布。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线答复得知,临沂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往年约10月份左右发放证书,因此预计2017年临沂初级会计证书也将在10月份左右发放,可以按照证书领取要求提前准备材料等待领取证书。 临沂考区各类人事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作后下发到我市,现将各类人事考试证书领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特别注意:证书领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市建设局、交通局、天元集团、鲁南制药等市直单位或企业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直递交办证材料;其他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单位驻地所在县区人社局递交办证材料)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临沂考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单领取材料要求: 1.请查询证书或成绩单发放名单,明确自己属于哪个报名点,然后到相关报名点人社局领取相关证书;2.市直单位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时请携带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花名册(自公布的名单中自行截取)。 (二)临沂考区各类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材料要求: 1.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资格考试登记表》(自本通知附件下载打印,所在单位盖章)一份;3.两张照片(其中,一张一寸照片自行粘贴于《资格考试登记表》,另交一张两寸照片粘贴于合格证书,黑白彩色均可);4.本县区或单位合格人员名单(自本通知附件截取),并将证书编号准确填写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合格名单和办证材料请务必按专业类别和证书编号排序;5.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在校学生或未就业学生,个人办理的不需要携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6.单位在领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时,需再提交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核时需要递交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便于进一步核查报名资格条件(请各县区、单位认真对照报名文件做好报名资格复审工作)。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各类资格考试分类情况: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会计、卫生、翻译、审计、统计、软件考试。 2.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价格鉴证师、设备监理师、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招标师、测绘师、执业药师、计量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出版、通信和勘察设计类考试。 请务必明确资格考试分类,准确打印提交相关办证表格。 三、办证材料申报时间(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提报办证材料) 办证材料申报时间限制:自相关证书领取通知公布日起一个月以内递交办证材料,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特别说明:各县区根据工作实际在办证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两周内,统一到市里办理证书领取手续,请报名点是各县区的考生耐心等待,按照县区告知的时间由所在单位及时到相关县区领取证书。 四、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
五、证书领取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证书领取有效期的规定: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 (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附件: 1.介绍信格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