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时间:2016-11-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关于办理2016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2016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各区县、各主管部门按照以下原则领取证书:请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各领取点领取合格证书;
一、领证所需材料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考生合格人数较多的单位,证书应由单位统一领取,本人领取与单位统一领取均需开具介绍信); 2.填写完备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3.领证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复印正面即可); 4.考生准考证原件(准考证遗失,可用身份证代替);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先贴在《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 领证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18日。(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请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会计合格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