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率(最新发布)
时间:2019-01-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本章由3个部分内容组成:(1)税法概述;(2)增值税法律制度;(3)消费税法律制度。本章在每套考卷中的分值约20分,各种题型均可涉及。增值税法律制度部分的分值通常占本章分值2/3左右,非常可能单独命制不定项选择题;消费税法律制度则可能与增值税法律制度结合命制不定项选择题。 第2单元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率 考点1: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P120 (一)销售、进口货物 1.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提示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提示2】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例如,以物易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例如,抵偿债务)。 2.进口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提示】出口货物也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过,对出口货物一般实行零税率。 (二)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称销售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1.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提示1】加工、修理修配的对象应当是货物。 【提示2】按销售应税劳务处理,要求原料及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提供辅料和加工劳务;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不属于加工业务,应视作受托方向委托方销售自产货物。 (三)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提示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均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提示3】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邮政服务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1)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2)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提示】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4.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 (1)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3)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而非货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5.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①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3)保险服务,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6.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提示】货运企业提供多种服务,单独开展、分别核算的:①提供货运服务,属于销售交通运输服务;②提供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属于销售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5)租赁服务,包括不动产、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提示1】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金融服务征收增值税。 【提示2】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3】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6)鉴证咨询服务 ①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②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7)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提示1】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提示2】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例如,高速公路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四)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提示1】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提示2】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例如,高速公路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考点2:视同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P125) (一)视同销售货物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案例】代销业务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甲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乙餐馆,不收取租金,但甲公司工作人员可以在乙餐馆免费就餐。 【解析】本案看似无偿、实际有偿,甲公司的房屋出租行为属于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乙餐馆提供的免费就餐服务属于销售餐饮服务,征收增值税。 【提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否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关键在看清对象:(1)对象为公益事业、社会公众的,不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2)对象并非公益事业、社会公众(例如,对象为关联企业),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考点3: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规定(★)P125 (一)在境内 1.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在中国境内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3.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非营业活动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但单位将自产的货物作为集体福利发放,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三)混合销售与兼营 1.混合销售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税务处理:从主业交税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兼营 (1)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针对主体)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2)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交,未分别核算从高交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 ①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②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③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考点4:增值税的税率(★★)(2019年重大调整)P127 (一)基本税率:16%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税法规定适用10%税率或者零税率的外,税率为16%; 2.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 3.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 (二)低税率 1.适用10%税率的货物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 (1)“涉农”:粮食等农产品、农药、农膜、化肥、沼气; 【提示】适用10%税率的农产品,是指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2)“涉民”: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 (3)“涉文”: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2.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0%。 3.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金融、现代(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税率为6%。 (三)零税率 【提示】零税率VS免税:零税率不同于免税。以货物为例,出口货物免税仅指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零税率是指对出口货物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外,还要对该货物在出口前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税款,从而以无税货物进入国际市场。 1.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