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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精华汇总第5章(最新发布)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8变化】
 1、删除 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
 2、修改 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3、调整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新增部分内容: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额的抵扣政策;
 (2)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的扣除;
 (3)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的扣除;
 (4)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
 (5)烟草企业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
 
 
【2017变化】
 1、新增“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2、新增个人转让房屋、个人出租房屋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是否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能否扣除的有关内容。
 
所得税理念
 1、纳税人=负税人
 2、收入→→→→所得
 3、所得税=各种额(所得额)×税率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区分标准 纳税人 概念 征收对象
中国法律,在境内成立
or
外国法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
1、居民企业 符合其一即可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2、非居民企业 两者皆无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①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②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真题再现-15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
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
D.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丁公司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判断。非居民企业就是两个标准(注册地or实际管理地)都不符合。C选项既未在中国境内成立,也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实际管理机构,属于非居民企业。
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

所得类别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 不动产所在地
(2)动产转让所得 转让动产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出让方)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受让方)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受让方)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支付方)
6、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总结】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即确定“所得的出生地”
 
【真题再现-13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