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契税征税范围(最新发布) 时间:2018-03-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契税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交换或其他形式)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注: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