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题:诉讼时效
时间:2017-04-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题——诉讼时效 【考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 )。 A.上诉权 B.申诉权 C.胜诉权 D.实体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考题·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10年6月30日之前 B.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2011年6月30日之前 D.2011年12月31日之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本题中2009年6月30日对方未付租金,即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则诉讼时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考题·单选题】2015年1月1日,王某租住赵某的一套住房,约定每3个月支付1次租金,支付日期为1日。2015年7月1日是支付租金的日期,王某拒付租金,赵某忙于工作未主张权利。2015年8月1日,赵某出差遭遇泥石流,被困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5天。赵某向王某主张权利的最后期限是( )。 A.2017年7月1日 B.2016年7月1日 C.2016年7月6日 D.2017年7月6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拒付租金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而赵某虽然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但是并非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此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应当连续计算。 【考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一定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该期间为诉讼时效的( )。 A.最初1个月 B.最初3个月 C.最后6个月 D.最后9个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考题·单选题】(2016年)下列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A.法定代理人死亡 B.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 C.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D.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法定代理人死亡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中的其他障碍。不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事项。 【考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选项中,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拒付租金的 C.延付尚未支付的运费的 D.寄存物品丢失的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选项A正确);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选项D正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