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必备考点及典型例题(4)
时间:2017-04-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必备考点及典型例题(4) 建筑防爆 〖必会考点〗 第一节 建筑防爆基本原则和措施(P110) 1、防爆原则:根据物质燃烧爆炸原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浓度、温度、压力及混触条件,避免物料处于燃爆的危险状态;消除一切足以引起起火爆炸的点火源;采取各种阻隔手段,阻止火灾爆炸事故的扩大。(熟悉)(P110) 2、建筑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分为预防性技术措施和减轻性技术措施。(熟悉)(P110) 3、减轻性技术措施:(1).采取泄压措施(2).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结构体系(3).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熟悉)(P111) 4、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新的)第2.2.1 条规定,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3 个区域等级。(掌握) 5、(新规改动) 6、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确定。(掌握) 8、根据通风条件调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通风,其空气流量能使易燃物质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理解) 9、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总平面布局(P112)(重点,案例)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库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库房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如甲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甲类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按其储存物品性质不同为25m~40m。 (3).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不是450°),以有效利用穿堂风,将爆炸性气体吹散,在山区,宜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且通风良好的地方。 (4).防爆厂房宜单独设置。如必须与非防爆厂房贴邻时,只能一面贴邻,并在两者之间用防火墙或防爆墙隔开。相邻两个厂房之间不应直接有门相通,以避免爆炸冲击波的影响。 5、平面和空间布置地下、半地下室:(1)甲、乙类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甲、乙类仓库也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掌握)(P112-113) 6、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掌握)(P113) 7、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中间仓库最好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掌握)(P113) 8、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P113) (掌握) 9、变、配电所(1)甲、乙类厂房属易燃、易爆场所,运行中的变压器存在燃烧或爆裂的可能,不应将变电所、配电所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以提高厂房的安全程度;(2)对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允许在配电所的防火墙上设置不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甲级窗。(P113) (掌握) 10、国内外许多工厂的总控制室,一般都单独建造。(P113) (掌握) 11、分控制室在受条件限制时可与厂房贴邻建造,但必须靠外墙设置,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不燃烧体墙体与其他部分隔开。(P113) (掌握) 12、有爆炸危险的部位(重点)(P113-114)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易产生爆炸的设备,应尽量放在靠近外墙靠窗的位置或设置在露天。 (2)、要求甲、乙类生产部位靠外墙设置。 (3)、多层厂房将其设置在最上一层靠外墙的部位。 (4)、在厂房中,危险性大的车间和危险性小的车间之间,应用坚固的防火墙隔开。 (5)、生产、使用或储存相同爆炸物品的房间,应尽量集中在一个区域,性质不同的危险 物品的生产,应分开设置,如乙炔与氧气必须分开。 13、其他平面和空间布置(P114)(重点) (1)、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 (2)、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 (3)、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14、防止液体流散的基本做法有两种:一是在桶装仓库门洞处修筑漫坡,一般高为150 mm~300mm;二是在仓库门口砌筑高度为150mm~300mm 的门坎,再在门坎两边填沙土形成漫坡,便于装卸。(案例) 15、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等遇水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的仓库,要求设置防止水浸渍的设施,如使室内地面高出室外地面、仓库屋面严密遮盖,防止渗漏雨水,装卸这类物品的仓库栈台有防雨水的遮挡等措施。 第三节 爆炸危险性建筑的构造防爆 1、泄压面积计算(了解)(P114-115) 爆炸能够在瞬间释放出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室内形成很高的压力,为了防止建筑物的承重构件因强大的爆炸力遭到破坏,将一定面积的建筑构、配件做成薄弱泄压设施,其面积称为泄压面积。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3 时,宜将该建筑划分为长径比小于等于3 的多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A=10CV2/3 (式2-8-1) 式中 A— 泄压面积(㎡);V— 厂房的容积(m³);C— 厂房容积为1000m³时的泄压比(㎡/m³),可按表2-8-1 选取。 2、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 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P115)(了解) 3、长径比过大的空间,在泄压过程中会产生较高的压力。有可燃气或可燃粉尘爆炸危险性的建筑物不宜建造得长径比过大,以防止爆炸时产生较大超压,保证所设计的泄压面积能有效作用。(P115)(了解) 4、易发生爆炸的建筑物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设有足够的泄压 面积。(P116) 5、泄压设施可为轻质屋盖、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 6、泄压构件和泄压面积及其设置的要求如下:(1)泄压轻质屋盖;(2)泄压轻质外墙分为有保温层、无保温层两种形式;(3)泄压窗可以有多种形式;(4)泄压设施的泄压面积按式2-8-1 和表2-8-1 计算确定;(5)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6)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库房)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设施;(7)泄压面的设置应避开人员集中的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容易发生爆炸的部位。(8)、 泄压面在材料的选择最好具有在爆炸时易破碎成碎块的特点,爆炸泄压面应避开人员集中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P116) 7、在设计中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泄压面的单位质量(即重力惯性)和连接强度。(P116) 8、防爆结构形式的选择:选用耐火性能好、抗爆能力强的框架结构。(P117) 9、耐爆框架结构形式:(1)、现浇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钢框架结构。(P117) 10、在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场所,应设置隔爆设施,如防爆墙、防爆门和防爆窗等, 11、防爆墙按照材料可分为防爆砖墙、防爆钢筋混凝土墙、防爆单层和双层钢板墙、防爆双层钢板中间填混凝土墙等。防爆墙上不得设置通风孔,不宜开门窗洞口,必须开设时,应加装防爆门窗。 12、防爆钢筋混凝土墙,构造厚度不应小于200mm,多为500mm、800mm,甚至1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13、防爆钢板墙:以槽钢为骨架,钢板和骨架铆接或焊接在一起。 14、防爆门的骨架一般采用角钢和槽钢拼装焊接,门板选用抗爆强度高的锅炉钢板或装甲钢板,故防爆门又称装甲门。(P117) 15、防爆窗的窗框应用角钢板制作,窗玻璃应选用抗爆强度高、爆炸时不易破碎的安全玻璃。 第四节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防爆 1、电气设备引燃爆炸混合物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电弧,二是电气设备表面(即是爆炸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发热。电气防爆就是将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或采取浇封型、充沙型、充油型或正压型等其它防爆形式以达到防爆目的;对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高温的设备,如果在其结构上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增安型电气设备),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发生电弧、火花或过热现象,这种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就没有引燃源,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就可进一步提高,同样可用于爆炸危险环境。(P118-119)(了解) 2、电气防爆基本措施:(1)、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3)设置漏电火灾报警和紧急断电装置。(4)、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表 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3、爆炸性物质可分为三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含纤维)。(P119-120) 4、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性是由它的爆炸极限、传爆能力、引燃温度和最小点燃电流决定的。(P120) 5、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1)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分级。(2)按最小点燃电流(MIC)分级。(3)按引燃温度分组。(P120) 6、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大小分为ⅡA、ⅡB、ⅡC 三级。ⅡA 安全间隙最大,危险性最小,ⅡC 安全间隙最小,危险性最大。(P120) 7、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照最小点燃电流的大小分为ⅡA、ⅡB、ⅡC 三级,最小点燃电流愈小,危险性就愈大。ⅡA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最大,最小点燃电流最大,危险性最小;反之,Ⅱc 危险性最大。 8、T6 引燃温度最高,T1 引燃温度最低。 9、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级组根据粉尘特性(导电或非导电)和引燃温度高低分为ⅢA、ⅢB二级,T11、T12、T13 三组。 10、电气设备的基本防爆形式:(1)、隔爆型(d);(2)、增安型(e);(3)、本质安全型(i);(4)正压型(p);(5)、油浸型(O);(6)、充砂型(q);(7)、无火花型(n); (8)、浇封型(m);(9)、特殊型(S);(10)、粉尘防爆型。(P120-121)(了解) 1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 类煤矿用电气设备和Ⅱ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P121)(了解) 12、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A 型尘密设备、B 型尘密设备、A 型防尘设备、B 型防尘设备。(P121)(了解) 13、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内容包括:防爆型式+设备类别+温度。(P122)(了解) 14、采用一种以上的复合型式,须先标出主体防爆型式,后标出其他防爆型式。(P122)(了解) 15、复合型电气设备,应分别在不同防爆型式的外壳上标出相应的防爆型式。(P122)(了解) 16、防爆电气设备选用原则(P122)(重点) (1)、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应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适应; (2)、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物质的危险性相适应。爆炸性气体环境内,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和温度组别,应与爆炸性气体的分类、分级和分组相对应;可燃性粉尘环 境内,防爆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3)、应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4)、应符合整体防爆的原则,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维修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