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时间:2017-01-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1、报考条件 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中规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3、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考试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