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大连二级建造师报名要求:审核社保(最新发布)(3)
时间:2021-03-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2.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核查。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新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人事考试部门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2)免予核查。档案库中的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免予核查;更改级别专业的按新考生报名,不免予核查。 (3)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审核地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一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3.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随机抽查。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国家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考1科、考2科)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复查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社保等)、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现场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七)收费 1.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报考人员资格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 六、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2021年9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三)证书领取地址: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七、考试大纲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八、严肃考试纪律 (一)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将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 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疫情防控 请各位考生认真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务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