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20-08-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三)特别提醒: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按照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已取得的天津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2020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四)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 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在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五)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8日9:00至30日24:00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zhengshu@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考生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市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密码在网上报名、缴费、下载打印考试申报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使用,务必牢记。考试报名表中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是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填写,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时务必据实填写。(注:报考人员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通过“找回用户名”、“找回密码”功能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