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4-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报考人员需要,方便报考人员尽快取得证书,减少报考人员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人员,市人才考评中心将把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直接打印在增报专业合格证明上。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20K-40K之间。 (三)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