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莱阳市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52人 5月23日(最新发布)(4)
时间:2021-05-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有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表现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满,按规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莱阳市委组织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莱阳市政府网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0535-7966008 监督电话:0535-7212793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阳市政府网站) 报名网址:
中共莱阳市委组织部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