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考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最新发布)
时间:2021-02-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2002年9月1日后出生); 4.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2019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当年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在下一年报考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 5.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条件之一。为不影响普通高中录取,凡科目出现D等级须重新参加该科目考试; 6.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西安市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按照国家规定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我市初中学校毕业; 8.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沣东新城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进行,沣东新城教育局参与组织。 国际港务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等开发区教育管理专项移交后,各开发区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仍然按原所属行政区,由开发区和原所属行政区共同组织实施,开发区承担主体责任,原所属行政区承担相关责任。各开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各项经费由各开发区承担;安全维稳工作由各开发区负责,原所属行政区配合。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九年级报名考生) 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非我市户籍且不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者。(九年级报名考生) (二)报名办法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未在区县教育局划定学区学校就读的五区二县应届考生,须填写《2020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原划定学区报名考生证明表》(见附件2),之后在原划定学区学校参加本区县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在外市就读的我市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卡)、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局证明材料、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以等级呈现的成绩证明(生物学和地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凡不能提供以等级呈现的成绩证明建议在西安市重新报名考试)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审核后交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402室)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户口本(卡)、身份证、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非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附件1规定的证件材料,到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的其他考生,持附件1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到相关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西安市中考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考生一览表 2020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原划定学区报名考生证明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