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第三十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及增项注册证书领取(最新发布)
时间:2017-10-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一级建造师】关于领取上海市2017年度第三十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及增项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第三十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72号),请有关单位派员按如下要求办理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注册证书领取: (一)携带材料: 1、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3、注册建造师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4、增项注册的需带好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领证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 15,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 (三)领证地点: 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初始、变更发证窗口。 (四)注意事项: 领取未盖钢印的初始注册证书后,需贴好照片,并在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盖章窗口加盖钢印和红章(增项的,在原注册证书增项页贴页后加盖红章)。 二、执业印章相关事项: 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通关方案: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市政/机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