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住建部:资质审批权下放扩大到15个省市!1年后实行换证!(最新发布)
时间:2021-03-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刚刚,住建部发布《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 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 试点时间: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 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 请各试点地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确定的试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并于每月末报送试点情况总结。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伸阅读 2020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 01 试点地区 6个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 02 试点期限 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03 试点内容 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原由我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详见附件)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新资质标准出台前,按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审批,审批方式由试点地区自行确定。 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 一、勘察资质 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二、设计资质 (一)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 (三)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三、施工资质 (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二)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监理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020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01 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改革后: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文件还提到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施工资质 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 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 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