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经济师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最新发布)(4)
时间:2021-03-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电子化考试可视情况调整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考场封闭2小时;语音类、视频类考试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 (四)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第三十一条 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二)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三)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四)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五)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考试过程中发生严重影响考试秩序的事件,须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防止事态升级,控制影响范围。 考试因故顺延的,原则上应报部考试中心同意;重新组织考试或取消考试的,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做好证据固定及涉考检材鉴定等工作。 第八章 评卷和成绩管理 第三十四条 评卷工作由部考试中心统一协调。答卷扫描、卷面库数据形成及客观题评分工作,一般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承担;主观题评分工作由行业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按确定的分工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评卷工作坚持安全、科学、高效的原则,按考务文件规定的时限完成。 (一)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原始作答信息、卷面库数据、成绩数据等安全。 (二)制定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使用、评卷人员培训、评分尺度控制和评分质量监测等工作规则,保障评卷结果科学。 (三)积极利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评卷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第三十六条 除在原始答卷卷面上直接评分的资格考试外,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和其他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按下列基本流程和要求生成并管理成绩信息: (一)答卷扫描。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的,应将考后答卷原样扫描成图像。客观题答卷图像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或其他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保存、使用,并交部考试中心备存;主观题答卷图像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备存后,交由部考试中心或其他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使用。 (二)卷面库数据形成。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按统一规则形成本地区卷面库数据并报送部考试中心,由部考试中心汇总,形成全国卷面库数据。其他单位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由其负责形成卷面库数据,并交部考试中心备存全国卷面库数据。 电子化考试作答信息由各考点备份后直接上传至指定服务器,部考试中心、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按管理权限分别从指定服务器下载全国或当地卷面库数据。 (三)评分前准备。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向部考试中心报送考场编排数据、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其他涉及取消考试成绩的相关数据;部考试中心下发考后规则模板,供省级人事考试机构使用。 (四)客观题评分。部考试中心通过指定软件系统自动处理全国客观题卷面库数据、标准答案、全国考场编排数据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形成全国客观题成绩数据。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利用考后规则模板和指定软件系统,自动处理本地区客观题卷面库数据、标准答案、本地区考场编排数据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形成本地区客观题成绩数据。 (五)主观题评分。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依据全国主观题卷面库数据和其他必要数据、材料,按要求实施评分工作,形成全国主观题成绩数据,报送部考试中心。由部考试中心统一下发各地区主观题成绩数据至省级人事考试机构。 (六)雷同答卷处理。评卷过程中确需组织雷同答卷甄别和处理的,由部考试中心、负责主观题评卷工作的单位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组织专家组确认雷同答卷;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对雷同答卷作出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