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7月5日起)(最新发布)(2)
时间:2019-09-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工作满3年。
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报考;老考生如信息发生变更,查看领取证书通知, (3)取得军校学历的,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考后收回,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诚信参考。 (八)证书办理,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对于违纪考生,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 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下午14:00至17:00),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等待系统在线核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验结果),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现场核验时间:2019年7月17日-19日(上午9:00至11:30,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23-88152251、88152250、88152249,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原则及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要求,工作满2年,逾期不予办理,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详细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7月5日9:00至7月19日16:00。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 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或未按照资格审核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不得带至座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 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我中心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新考生是指201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填报信息时,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28号)规定,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 首次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