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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挂靠调查:百来万挂靠假央企 掮客助瞒天过海(最新发布)(2)

  去年12月份的工商资料显示,中粮贸易深圳公司2020年11月5日新增子公司中福(北京)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0日新增子公司中贸华夏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此前,中粮贸易深圳公司没有任何子公司。张某一所称的挂靠公司,即指中福控股、中贸华夏。

  中福控股自身的资料较少,2016年6月成立时由多名自然人持股,通过工商登记电话亦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中福控股挂靠平台特征明显,即在取得央企股东背景后,又继续在自身名下挂靠子公司,在2020年12月17日及2021年1月5日新增了两家全资子公司。

  中贸华夏则略显高调。该公司2020年5月成立,起初亦由自然人持股,同年11月4日股东变更为王晓光,6天后又变更至中粮贸易深圳公司名下。2020年11月25日,王晓光创建了中贸华夏网站“”,对外介绍公司为央企子公司。

  该网站称,中贸华夏集团直属粮库45家,总收储能力1080万吨,具备900万吨港口年中转能力和3.45万吨日烘干能力……如此夸大,令人咋舌。

  实际上,中福控股、中贸华夏均非中粮贸易深圳公司真实设立的子公司,属于冒名注册。2020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记者实地走访了中粮贸易深圳公司,得到了上述回复。中粮贸易深圳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2020年11月25日已在上级单位官网及《深圳特区报》发布了《关于中粮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名称被盗用的严正声明》,目前法务部在推进处理。

  中粮贸易深圳公司声明,从未对中贸华夏、中福控股有任何投资行为,提醒侵犯及冒用公司名义进行投资、经营活动的组织及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撤销不法行为。

  或是迫于声明施加压力,或是中粮方面真的采取了实质性动作,在2020年的最后关头,中福控股、中贸华夏将自己的工商登记股东由中粮贸易深圳公司变更为河南中储粮购销公司。记者还发现,除了上述两家企业,河南中储粮购销公司在2020年12月名下还新增了全资子公司厦门沪晟实业有限公司、河北德泓汇康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最后一天,在接到记者求证电话前,这家位于河南郑州的大型央企下属公司还不知道自己名下多了几家子公司。“我们不可能随随便便设立子公司的,这都是一级审批事项,最终要到国资委的。”该公司工作人员肯定地说,“我们今年(指2020年)没有新设子公司,你说的这几家都不是(我们实际出资设立的)。”

  几分钟后,上述工作人员回拨了记者电话,再次确认了新增子公司的名称信息,并表示:“我们完全是‘被股东’,谢谢您告诉我们这个信息,我们尽快去工商部门核实。”

  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1月4日),证券时报记者再次与河南中储粮购销公司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近期新增子公司确定都不是公司实际出资设立的企业,公司已经对接工商登记注册机关,正在依法合规推进处理。

  不知道这次,中福控股、中贸华夏等虚假央企子公司又要攀附到哪棵大树下?

  掮客夸口:

  “出了问题,免费平移”

  如果挂靠后被国资方发声明或公告澄清关系怎么办?在暗访中,证券时报记者将此问题抛给中介机构或掮客,均得到了类似的承诺:如果不是因为自身原因被国资切割,可以免费平移。相关条款,在《企业股权代持协议》上有所约定。

  平移的意思是,在当前央企体系为几级子公司,转移到另外一个央企体系仍为相同级别子公司。通常来说,1级为央企本身,2级为央企直接持股的子公司,3级为央企孙公司,以此类推。

  证券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国企、央企挂靠市场已形成较为统一的流程。一般先由代理方匹配可挂靠资源,确定目标之后签署两份协议:与代理机构签署居间协议,以及与挂靠国企签署股权代持协议。另外,需求挂靠方还需要提供两名自然人的资料,一位做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一位做监事。

  按照中海亿涟提供的协议,首年挂靠总费用300万元,其中居间服务费用70万元:签署《居间服务协议》当日支付20万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当日支付剩余50万元。《居间服务协议》约定,乙方(即“中海亿涟”)为甲方(即寻求挂靠的民企)推荐意向标的公司,并促成甲方与标的公司达成合作意向、达成交易事项并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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