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17-09-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六、有关规定要求。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以及报考资格审查时,如属报名人员报错信息、未交费、以及提交的报考审查材料不全、错误、虚假等原因,导致报考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作和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参加报考资格审查或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在报考资格审查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材料,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要加强与学校、公安、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等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附件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7月15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7月24日至8月2日 网络报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5日) 8月1日至3日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8月8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办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8月9日至15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新考生和异地转入考生)网上交费 8月18日前 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试卷预订单 9月13日前 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考场数据 9月16日前 各市上报指挥班子名单 9月19日至23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9月22日前 各市做好接收试卷准备。试卷到达后严格按规定交接、保管和运送。 9月24日至25日 考试 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 公布考试成绩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7月15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7月24日至8月2日 网络报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5日) 8月1日至3日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8月8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办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8月9日至15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新考生和异地转入考生)网上交费 8月18日前 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试卷预订单 9月13日前 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考场数据 9月16日前 各市上报指挥班子名单 9月19日至23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9月22日前 各市做好接收试卷准备。试卷到达后严格按规定交接、保管和运送。 9月24日至25日 考试 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 公布考试成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