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事考试网:2020年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最新发布)
时间:2020-08-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关于天津市20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0]7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其中基础考试为17日,专业考试为17日、18日。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7日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10月17日上午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0月17日下午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0月17日下午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10月18日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10月18日上午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0月18日上午 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0月18日下午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0月18日下午14:00-18:00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0月18日下午14:00-17: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至8月13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202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网址为)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为) “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精神,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验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验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3.审核流程 表:关于天津市20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核流程 类别 注册审核 上传材料 现场审核基础 通过 不需上传材料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3.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4日9:00至18日16:00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专业 通过 不需上传材料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免试部分科目 通过 符合免试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未通过 需人工核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