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与挂靠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最新发布)
时间:2019-10-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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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消防工程师、育婴师、健康管理师等等, 综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 ,跟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造师聘用协议书》。 公司有权使用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进行项目招投标,你与该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去年考下来注册建造师证书后,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司每月固定向我支付一定费用,。 我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如果这家公司将来与我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另外向我支付报酬,因此解除合同时的补偿要求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约定我将证书交由公司管理,请问。 并且根据项目招投标时我的出场次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问:现在特别流行考证,应当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