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常州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6日至27日(最新发布)(2)
时间:2017-09-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特别提醒:由于本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7月2日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四)“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1.新考生办理现场审核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学历条件报考者); 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学位条件报考者);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格式详见“附件1”。 (5)提供常州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有效工作年限内如有在外地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当地的社保缴费记录)。 (6)工作单位不在常州但是常州户籍的考生,除携带上述规定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7)未尽事项,以现场审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2.“增报专业”考生办理现场审核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编号和个人信息页均需复印)。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9月11日—9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报考人员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八)2017年9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 附件1: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 附件2:专业对照表 附件3: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