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扬州一级建造师报名补充说明及报名入口(最新发布)(2)
时间:2018-07-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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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等材料的真实性将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抽查验证;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将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查验证。考生已自行核查验证的,可同时提交相应材料,便于快速审核。 2.现场审核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带齐审核材料和委托函(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需同时提交,否则委托审核材料不予接收!(请不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代为报名审核,如因上述机构或个人造成的报名信息填报错误、网上报名不成功、报名审核有误、考生个人信息泄露等,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自行在网站上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无法修改,其他信息需要修改的,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修改信息。 4.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