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7.11开始报名)(最新发布)(2)
时间:2018-07-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四)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报名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方式、网址等,切实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方便报考人员报考。 (六)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七)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另需提供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八)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九)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核,地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审核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 (十)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十一)各设区市和省直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应于2018年7月29日前将报名信息、报名汇总名册(附件2)及新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十二)9月7日—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三)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附件:1.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对照表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名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