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连云港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最新)(3)
时间:2017-06-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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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二)网上报名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我市一建报名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连云港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连云港地区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网址:zg.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6月16—27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7日—7月1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内西侧窗口(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 网上支付时间:2017年6月16日—7月2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85835215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三)凡新考生报考一建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级别里选择“考全科”。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备齐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须写明:×××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年。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不再单独开具工作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 4.符合工作年限的参保证明(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级别里选择“增报专业”,填写基本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