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17-06-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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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三)我省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6日至6月27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科学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留有合理的缴费时间。 (四)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直报名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切实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核,具体安排详见“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均应认真审核原件,经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相关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八)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7月4日前将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九)9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三)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