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审核时间6月19日-29日(最新发布)
时间:2017-09-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170824/19198.html">报名通知:2017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 2、报“增报专业”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报“免二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原件; 根据所选审核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考全科 增报专业 省直审核点 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 市州审核点 当地住建、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免二科 省直审核点 ①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②省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市州审核点 ①当地住建、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②市州人事考试院(中心) (二)老考生 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定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可。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已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生,在2017年报考时不可以修改专业。 (三)异地考生 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