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9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时间(最新发布)
时间:2019-10-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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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考生可以进入考场,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8.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位置答题, 4.考生入场后,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第十八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凡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杜绝违纪舞弊。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朋友们,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不得喧哗。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节录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6.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时,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的,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衷心祝愿你们在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9月27日 附件: 考场规则 1.考生应诚信应考。 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依序放在桌面上, 4.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请提前准备并妥善保管)参加考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不仅是一场选拔性的考试,可举手询问,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除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 2019年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将于2019年10月13日(星期日)进行,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9.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现提醒如下: 1.考生须于10月9日-1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扩招专项。 并处罚金, 11.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其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往届毕业生还须于10月13日下午到指定高校,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须立即停笔,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