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最新发布)
时间:2017-09-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点击进入>>2016年贵州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为了做好2016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2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1.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2.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作为相应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属地报考,现工作地或户籍在贵州省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2.一级建造师报考专业为10个类别,即: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3.2016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十个专业类别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4.《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5.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名方式 1.201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至8月13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15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