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最新发布)(3)
时间:2021-02-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1.网上确认。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7:00,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网上提交照片信息。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为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7:00。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减免考务费的情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省、市州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13日9:00至3月14日17:00。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缴费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5∶1。医学类人民警察,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2∶1。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县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7)。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1年3月27日9:00-11:00 申论: 2021年3月27日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2021年3月28日 9:00-10:30 招警专业科目: 2021年3月28日 9:00-11:00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市州。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2021年3月28日8:30开始进行教学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