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最新发布)
时间:2017-09-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点击进入>>2016年广东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2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类别。 (一)报考全部科目(四科)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报考1个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录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8月2日9:00-8月22日17:00。 (二)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等七个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3495号)规定,综合科目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实务科目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三)报考流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