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23日(最新发布)
时间:2021-03-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摘要】2021年海南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海南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23日-4月7日;资格审核时间/方式:网上审核+现场审核(3月23日-4月7日);网上缴费时间:3月22日-4月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1日-5月28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29、30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二)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海南报考的考生原则上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具体报考条件如下(符合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海南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海南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 3月23日至4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 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承诺,如不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