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人力资源管理师统一鉴定报名公告(最新发布)(2)
时间:2017-12-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1、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如成绩不合格,可以在两个月后(以考生本次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申请补考,补考有效期两年(以考生新申报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超过补考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项目鉴定。 2、如考生在补考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等级的新申报鉴定,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项目成绩不再保留。 3、补考有效期内鉴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4、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六、成绩查询 鉴定项目中涉及阅卷或考件检测的项目(详见附表五)的鉴定成绩可于鉴定科目全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起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进行查询,其余项目的鉴定成绩可于鉴定科目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起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进行查询。 七、关于崇明老白酒酿造等18个停止的鉴定发证项目的后续工作 1、对已申报鉴定并完成交费的学员如不愿意继续参加鉴定的,鉴定费可以全额退回,如愿意继续参加鉴定的仍可安排其参加一次鉴定。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在培训指导网上注册学习的学员(含在成绩有效期内的补考学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一次鉴定。 3、所有鉴定申报及缴费工作须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原则上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鉴定考核。 八、关于培训资质调整和补贴培训签约 对上述调整职业名称的项目,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将对培训机构专业资质和补贴培训项目名称作相应调整,各区县培训管理部门应做好培训机构专业资质调整后的确认及补贴培训签约相关工作,并在培训机构许可证到期换发时做好培训项目名称调整。 九、有关情况说明 1、鉴定业务受理地址 市鉴定中心相关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 2、鉴定业务受理电话 62748577转4106、4107分机 3、鉴定业务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6:30 4、鉴定业务相关查询网址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附件:2018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 职业资格鉴定B类项目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开考月份 评审费 169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四级 5月、11月 / 170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 5月、11月 / 17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级 5月、11月 310 17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级 5月、11月 495 推荐信息:2018年考试时间安排|2017年人力资源考试真题及答案专题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告别盲目备考,名师破解核心考点,详解人力六大模块,增设职场实操!点击进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