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审核需要注意什么?(最新发布)
时间:2021-03-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2021年3月2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一则《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公告发出后,很多考过二建的学员就私信湖南职称亭子,一起讨论二建后审的相关问题,现在亭子归纳总结一些注意点,仅供参考: 一、哪些考生需要人工核查? 1)在线报名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网上比对核验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5)该项考试2019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考后人工核查的人员。 简单粗暴的可以直接查看附件中《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并在4月16日前完成人工核查上报核查结果。 因故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的,可在下一年度人工核查时补办。 地点申请人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地点。 三、人工核查程序? 报考人员个人自审 所在单位资格初审 市州现场人工核查 人工核查结果公示 四、核查通过后在如何领取证书? 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丫予以公告,根据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证书。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报考“增设专业”的只须提交第一专业资格证书 6)其他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现场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