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聘公告【招7人】(最新发布)(2)
时间:2019-10-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联系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51-88293013)。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军事教员岗位者,须提供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经历的证件。 (7)应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及格分为60分,面试及格及以上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 (1)教辅人员(实验岗)面试内容为实验技能及实验室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 (2)军事教员面试内容为军事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