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公告(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4-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和其他资格要求等方面问题的审查。如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自动放弃或者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待遇 试用期满,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云南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及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规定的办理。 七、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4-3181891。 2.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874)3181891,李老师 晏老师 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职业教育中心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655001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 附件:1.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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