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21-02-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关于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全国各地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联合申报(不超过两家)的,须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须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申报机构。 (二)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办案数条件 1.2017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已办结至少4件破产案件(不含无产可破案件)或者强制清算案件; 2.作为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已办结至少3件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强制清算案件。 二、债务人情况 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9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黄荣新,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凭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经销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6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未按附件1材料内容和顺序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本院不予审查。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随机摇号选择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管理人,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选择出一家机构作为该案备选管理人。 联系人: 审判管理办公室:冯 茜(0731-85798455)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梁盼(0731-85798257) 电子邮箱:cszypcglr@126.com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020年2月19日 附件一 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已被列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已办结案件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书;(3)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等);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公告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6.申报机构就其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方案。 附件二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贵院选任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 (案件名称) 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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