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新大纲解读(最新发布)
时间:2020-04-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2020年注册会计考试大纲已发布,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2020注册会计考试大纲变化,甘肃华图教育整理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新大纲变化对比分析,详情如下: 一、新大纲变化对比 2019年 2020年 变化考试目标 考试目标 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长期投资决策 二、长期投资决策 (三)债券、股票价值评估 1.债券价值评估 (3)债券的到期收益率 (三)债券、股票价值评估 1.债券价值评估 (3)债券的期望报酬率 “到期收益率”改为“期望报酬率” 三、长期筹资决策 三、长期筹资决策 (二)长期筹资 (二)长期筹资 1.普通股筹资 (1)普通股筹资的特点 (2)普通股的首次发行 (3)股权再融资 1.长期债务筹资 (1)长期债务筹资的特点 (2)长期借款筹资 (3)长期债券筹资 位置变化 2.长期债务筹资 (1)长期债务筹资的特点 (2)长期借款筹资 (3)长期债券筹资 2.普通股筹资 (1)普通股筹资的特点 (2)普通股的发行方式 (3)普通股的发行条件 (4)普通股的发行定价 (5)普通股的发行程序 (6)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 (7)股权再融资 1.新增能力等级为1级考点:普通股发行方式,发行条件,发行定价,发行程序 2.“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新增“公开”二字 4.租赁筹资 (1)租赁的原因及概念 (2)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3)售后回租 4.租赁筹资 (1)租赁的概念及原因 (2)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3)租赁的决策分析 (4)售后租回 1.“租赁的原因及概念”改为“租赁的概念及原因” 2.新增能力等级为1级考点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将原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决策合并为租赁决策分析 参考法规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2013年12 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2018年10月26日) 根据最新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2013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2019年12月28日修订,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新法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2017年9月7日起施行) 新增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2006年5月1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2015年12月30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2018年6月6日起施行) 根据最新法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2006年5月6日,2008年10月9日修改)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2020年2月14日起施行) 根据最新法规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2018年6月15日)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4月30日) 根据最新法规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0号,2012年12月29日) 新增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3号,2016年12月8日)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40号,2019年3月1日) 根据最新法规 二、《财管》新大纲变化解读 从大纲变化对比来看整体财管变化不大,主要是根据最新法规对相关内容作了部分调整: 1.“债券的到期收益率”改为“债券的期望报酬率”,名称变化,预计无实质性影响。 2.长期债务筹资今年与普通股筹资位置变化,预计无实质性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