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沈阳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最新发布)(2)
时间:2018-04-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首次报名人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浅底,要求清晰、完整,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照片为jpg或jpeg文件格式,占用磁盘容量大小在2-20K之间,照片像素:178像素×220像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6×96点)。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4月23日至4月27日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采集。 6.学历认证; 网报系统提交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动进行学历认证。 7.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1)非首次报名人员和网报系统自动学历认证成功的免于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2)无居民身份证凭其他证件报名的,或者以军校学历、国外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学历认定不成功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4月23日至4月27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到现场进行审核。 8.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为避免重复交费,请在接到交费失败的短信提醒后再次进行交费操作;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在4月28日前完成网上交费,交费不成功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自负。 9.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人员(不含军校学历和国外学历)应当在8月10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以报名人员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可以认证其学历的,系统将自动审核其报名资格; (2)国内学历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通过查询进行认证的、军校学历和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请于8月8日至14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到现场进行审核; 10.确认报名状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必须在8月17日-20日、其他报名人员在4月28日前登录网报系统确认报名状态,否则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自负。 11.免试申请办理。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在网报系统首页的“政策制度”栏目中下载免试申请表,并于4月23日至27日到现场提出免试申请,上报相关免试资料。 九、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6日至22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7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0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报名人员可登录中注协开通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进行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和网报系统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咨询报名考区市考办和省考办。 现场确认地点: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八一公园向南走650米沈阳市公安医院对过) 咨询电话:024-22704418 微信公众账号:ckzj02422704418 沈阳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2018年注册会计师新版教材进行了重大修订,233小编名师带你规划重难点,解密各科原题考点!【点击听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