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关税纳税人(最新发布)
时间:2020-09-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具体包括: (1)外贸进出口公司; (2)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 (3)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 2.物品的纳税人包括: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提示】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