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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考押题试卷(二)最新发布(6)


D.[300+11.7÷(1+17%)]×15%=46.5(万元)
答案:D
解析:甲公司销售高档面膜同时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当作为价外费用,价税分离后并人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2.关于甲公司受托加工高档粉饼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80×15%=12(万元)
B.(80+5)×15%=12.75(万元)
C.(80+5)÷(1—15%)×15%=15(万元)
D.(80+5)  ÷  (1+15%)  ×15%=11.09(万元)
答案:C
解析:(1)受托方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应当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
甲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80+5)÷(1—15%)×15%=15(万元)。
3.关于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处理,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2×100+0.16×200)×17%=8.84(万元)
B.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2×(100+200)×17%=10.2(万元)
C.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0.2×100+0.16×200)  ×15%=7.8
(万元)
D.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0.2×(100+200)×15%=9(万元)
答案:AC
解析:本题是直接进行生产销售,不是 “换股债”,或者核定销售额的情形,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税额即可。
4.关于甲公司将高档口红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应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0.16×50×15%=1.2(万元)
  B.0.2×50×15%=1.5(万元)
  C.(0.2+0.16)÷2×50×15%=1.35(万元)
  D.(0.2×100+0.16 x 200)÷(100+200)×50×l5%=1.3(万元)
答案:D
解析:高档口红用于“赞助”,属于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在核定销售额时,如果有同类消费品价格,则应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如果没有,就依据组价计算。这属于消费税计算方法的考点,讲义中是明确标明三星。
(三)
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2016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
    (2)购进井下挖煤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3500元。
    (3)接受洗煤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00元。
    (4)销售自产原煤2000吨,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原煤不含增值税单价500元/吨。
    已知,原煤增值税税率为17%,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甲煤矿当月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6000+6800=32800(元)
    B.26000+93500+6800=126300(元)
    C.93500+6800=100300(元)
    D.26000+93500=119500(元)
答案:B
解析:业务(1)一(3)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业务(1)一(3)所涉及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2.甲煤矿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
    A.销售自产原煤2000吨
    B.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
    C.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
    D.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属于销售货物,
应计缴增值税;(2)选项B:自产产品用于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3)选项CD: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
    3.计算甲煤矿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50+100+10)×500×17%-32800=-19200(元)
B.(2000+100)×500×17%一l00300=78200(元)
C.(2000+50+100+10)×500×17%一126300=57300(元)
D.(2000+50+10)  ×500×17%一119500=55600(元)    
答案:C
解析:参考第1、2小题解析。
4.计算甲煤矿当月应缴纳资源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0+50+10)×500×8%=82400(元)
B.(2000+50+100)×500×8%=86000(元)
C.(2000+100+10)×500×8%=84400(元)
D.(2000+50+100+10)×500×8%=86400(元)
答案:D
解析:(1)自产原煤用于销售,应当缴纳资源税;(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如用于职工食堂、用于职工宿舍供暖、用于赠送他人)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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