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一市协商划定2021二建合格标准,分数线要上涨?(最新发布)
时间:2021-05-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距离2021二建考试仅剩13天,各地人社厅堆满了考生们各种各样关于二建考试的问题。 5月6日,一考生咨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浙江省2021年二建公路实务分数线怎么划分?和往年考试有变动吗? 浙江省人社厅回复: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会发[2021]10号),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原则上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合格标准,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由于2021年度考试尚未实施,具体要根据考试情况划定。 “根据考试情况划定”说明存在未知,但也可参考往年各地区的60%合格标准,较为可靠。 而“上海、江苏、浙江协商划定合格标准”也值得小伙伴们去思考。江浙沪之前的二建合格标准是不同的,上海市的合格标准是60%,江苏、浙江是低于60%的标准的。 现在三地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而今年3月,上海市在报考通知中已明确2021二建分数线: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均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那是不是说明江苏、浙江的分数线要向其靠拢? 此外,去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表明了统一标准的发展趋向。 通知明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职业技能互认、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十七、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推进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互认。示范区内工作经历视作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基层工作经历。(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八、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建分数线下降或上涨,大家一起等待官方的通知,在那之前,努力备考是最重要的。 另外,不管怎样,“职称互认”的不断推进,让人看到了希望,各地专业技术人才的流动,不止对个别地区有利,也将促进全国人才信息的管理、广大人员的就业与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