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最新发布)(2)
时间:2020-07-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7月1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7月20日09:00-16:00重新登录宝应县教育局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0年7月21日-22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宝应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宝应县叶挺路78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3日内自行登录宝应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宝应县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县人社局、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7月16日16:00;宝应县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7月17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核部门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审核部门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地点设在宝应县。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5日在宝应县教育局网站()等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需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