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最新发布)
时间:2021-01-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已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点30分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准考证; 3.身份证; 4.学历证书; 5.学位证书; 6.学历鉴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 7.学位鉴定(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打印); 8.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人员提供); 9.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 10.汽车驾驶证(持证人员提供); 11.中共党员证明(党员提供); 12.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此三项可在进入体检环节后再提供)。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复印件留存。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做好防疫工作,按照防疫的最新要求,应持粤康码、通信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资格复审;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复审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资格复审。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2、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场交审查单位留存。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请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关职位的面试。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2日 原标题: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