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2月7(最新发布)(3)
时间:2020-11-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3.2020年12月31日以后,所有报考人员如发现信息错误,请予2021年4月1日至16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更正。各地财政局受理后集中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2021年4月16日以后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6月15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6月22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八、证书发放 (一)初级资格 凡参加我省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考前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根据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由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高级资格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九、政策咨询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考区的政策咨询,并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现场答复,无法现场答复的,应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或搪塞。各地要提醒广大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并及时向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十、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到考生,确保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6日 编辑推荐: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专题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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