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登记资料上传要求(最新发布)
时间:2017-11-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一、电子照片信息: 要求上传2寸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是JPG格式,大小要求在60K至3M之间;照片像素最大413*625,可以略小于要求像素,但不能太小;照片文件照片背景应为单色,不能使用风景照或混色背景)。 二、居住地或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一)未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应上传下列居住地证明之一: 1.宁波户籍人员人员,上传身份证照片; 2.在宁波工作的非宁波户籍人员,上传以下证明之一:宁波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宁波市社保卡、宁波市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 3.宁波市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上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4.在甬部队(武警)人员,上传所在部队证明或部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在宁波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选择“在岗”并应上传单位盖章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三)请正确选择“会计管理部门”,一般按照居住地(未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学校所在地(在校学生)、工作单位所在地(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进行选择。 三、学历证明: (一)全日制学历:上传实际已取得的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全日制最高的学历);其中外国学历还需要同时上传学历认证证书。 (二)非全日制学历(成人学历,如无不需要填写和上传):上传实际已取得的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高于全日制的最高学历); 四、其他情况: 1.高中学历遗失的,需要提供毕业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盖章的学历证明; 2.大专以上在校生,可以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在校学生证明(但填写的学历应当是入校前的高中以上学历信息,不能填写在读学校信息); 3.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上传资格证书; 4.在工作单位信息栏,如没有从事会计工作,请不要选择“在岗”,也不要在相关栏目内填写工作单位信息; 所有填写项目都需要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如不上传将无法通过审核。 热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