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最新发布)
时间:2017-10-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1.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17日24:00,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0:00至11月30日24:00。!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先查看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然后再按要求操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及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 2.问: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初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2018年本市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报考人员只能使用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答题的考试方式。 3.问: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高中学历”包括完成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教育后取得的学历。 4.问: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何特殊要求? 答: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还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还应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问: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 6.问:考生违规违纪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两周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曝光台”栏目将公示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 考试结束后,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问:本次报考对户籍和在校大学生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问:如何输入姓名中的冷僻字? 答:报考人员姓名有冷僻字无法输入的,应先在Windows自带的“记事本”中用英文半角状态输入两个“__”(下划线)并复制下来。随后进入报名系统,在姓名中的冷僻字位置,粘贴从“记事本”中复制下来的内容。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40号楼受理大厅,咨询电话:61969099)进行勘误登记。不勘误登记的,将无法参加考试。 9.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缴费确认后,无法办理退考和退费。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不得以他人身份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一切后果,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无论境内或境外报考人员,均不得使用护照报考和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