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级消防《综合能力》考点: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
时间:2018-06-2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1)擅自改变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设施,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堵塞而无法正常使用。 2)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 3)按规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而未设置。 4)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超过规定距离的25%。 5)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30%;其他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50%。 6)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问、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50%。 7)民用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室内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低于Bl级。 8)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9)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场所,其安全出El、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10)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既有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11)高层建筑的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扑救作业。 1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admin) |